“ITIL®中的管理思想在公司管理中的应用”系列之六 —客户组合与供应商组合
2016-12-09 阅读 2721

在ITIL 2011的《服务战略》这本书中,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叫“服务组合(Service Portfolio)”。所谓“服务组合”,其实就是按照服务生命周期的阶段,把它分为三个部分,每个部分起一个名字。每个部分还有“容器”的概念,就是里面放什么东西。下面就是ITIL 2011书上对服务组合的定义:


        服务管道(Service Pipeline)

²  所有在考虑中或开发中的服务,对客户来说还不可用

        服务目录(Service Catalogue)

²  所有“活的”服务,包括已经可以部署的服务

        退役的服务(Retired Services)

²  所有已经被淘汰的或退役的服务


有了“服务组合”的概念之后,ITIL 2011还给出了“客户组合”和“供应商组合”的概念。其实道理都是一样的,只要理解了“服务组合”的概念,“客户组合”和“供应商组合”的概念就没有什么悬念了。

下面就让我结合东方瑞通的管理实践,举例来说明“客户组合”和“供应商组合”的概念。

例1:客户组合

所谓“客户组合”,就是指我们的客户是由“潜在的客户”、“现在的客户”和“退休的客户”组成的。对于东方瑞通的销售来说,他们平时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发掘新客户,也就是找“潜在的客户”,另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维护“现有的客户”,再有就是处理一些客户的“退休”事宜。

例2:供应商组合

所谓“供应商组合”,就是指我们的供应商是由“潜在的供应商”、“现在的供应商”和“退休的供应商”组成的。对于东方瑞通的采购人员来说,即使没有因新的业务产生的对新的供应商的需求,从“供应商组合”的角度来说,他们也需要不断地去发掘新的供应商(针对现有的需求),也就是找“潜在的供应商”,另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维护“现有的供应商”,再有就是处理一些供应航的“退休”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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